企业患了“缺责症”
这说明有的国企作为“企业公民”,仍是一个矮子,患有企业“缺责症”。无论是“乙肝歧视”,还是“掠夺性用工”或别的“缺责”,都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奚旭初
劳动部门不能“打酱油”
卫生部、教育部、人社部明令禁止入学和就业体检查乙肝,但若劳动监管部门不给力,猫在办公室里“打酱油”,政策的威信与公民的权利就很难保证。
叶祝颐
理当率先消除歧视
消除“乙肝歧视”,从党政机关与国企始。作为国企,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本应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料却令人失望。
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