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指出,江苏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以康复为主,重度肢残和孤独症儿童,应采取学校教育、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也应当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生活、康复提供便利和帮助。
草案还建议今后江苏要逐步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并优先安排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在搭乘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时,予以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