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诈骗案主角进入中国,来到了温州。当时他自称“迈克”,是美国人,并在温州开了一个英语补习班。吴女士因孩子在这个补习班学习,一来二去,便与“迈克”认识。2009年9月,“迈克”带吴女士等人,去当地江滨路一家酒吧,“他自称是那里的股东”。“迈克”提出,吴女士可以入股,许诺高息。
吴女士信以为真,很快就将30万元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交给了“迈克”。4天后,当吴女士再联系“迈克”时,却已不见踪影,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受理后查实,这个“迈克”根本不是酒吧股东。此时,“迈克”似乎从人间蒸发,于是警方将其列为追查对象。去年7月,天津警方查到,当地有一个喀麦隆籍男子,和温州警方追查的“迈克”长得一模一样。这条线索很快反馈到温州警方。但面对温州警方,这个外籍男子始终不承认之前做过诈骗之事。
被逼急了,他最后居然抛出一个极其诡异的理由:骗吴女士钱的人,其实是他的双胞胎哥哥。
他给出的理由是:温州行骗的是他哥哥,护照上的名字是COS-MASNYONGA,而现在他在天津,护照上的名字是NYONGAAKIMCOSMAS。
警察查了一下,虽然照片很像,果然是两本护照。最终,温州警方只能通过相关渠道,请出国际刑警“远程帮忙”。
国际刑警组织喀麦隆国家中心局很快回函,确认这两个身份信息其实是同一个人,就是COSMASNYONGA,而且,温州警方提供的指纹,和COSMASNYONGA在喀麦隆登记的指纹,是相同的。
这份决定性的证据,最终证明天津落网的这个男子,就是温州行骗的外教“迈克”。庭审中,检方还出示其他证据,如警方当时扣押“迈克”笔记本,经过鉴定,上面的笔迹和天津落网的嫌疑人一致。
法院最终认定,COSMASNYONGA犯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解亮 钟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