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湖南籍女子刘丽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时,被警方带走。随后刘丽得知,青海警方认为她涉嫌2012年11月发生的一起盗窃案,因怀孕取保候审到期后一直未“及时”到案,对其进行上网追逃。
在衡阳看守所关押12天后,刘丽被警方带回青海调查。12月9日,青海警方核实发现,是刘丽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了,并公开承认抓错人。事后,西宁市城中公安局给予张军治停职30天的处分。
“犯罪嫌疑人在对个人情况的供述中,自称名叫刘丽,而张军治对其身份没有进行认真核对,就作了笔录。”检方办案人员透露,张军治于2012年11月18日给犯罪嫌疑人作笔录时,并没有按规定从全国人口信息系统调取疑犯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而仅仅是以供述做的笔录,“事实上,两人的身份特征差别很明显,只要一比对就能发现问题,这也为后来的跨省抓错人事件埋下了后患。”办案人员称,上述案件中,“刘丽”供述了5名同伙,而张军治也同样未对其进行身份核实。
此外,在刘丽被耒阳警方控制后,耒阳警方和与张军治同行的民警也曾多次提醒,可能抓错人,刘丽的丈夫谢齐富向张军治提出做指纹照片比对要求,但这些提醒和建议均没有引起张军治的重视。“12月6日押解刘丽返程到西安后,张军治才向主管所长打电话告知有可能抓错人了。12月9日,才发现确实抓错人了。”办案人员称。
根据检方调查,张军治一行3人于11月28号抵达湖南后,并未及时到耒阳提人,而是先去旅游。“11月29日到12月3日,张军治与另2名办案干警在湖南境内择地玩了一圈。”办案人员称。(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