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贾是刚搬到金阿婆对门的邻居,自从他住下后,邻居们就经常能看见他扶着年迈的金阿婆在小区里散步。金阿婆对这小伙也是赞不绝口,说他不仅愿意陪着自己这个老人家,还时不时帮着她做家务呢。没多久,金阿婆认了小贾为干儿子。大家都说金阿婆晚年也算有个依靠了,金阿婆也是喜滋滋的。
金阿婆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了。有一天,她向小贾提出,要把自己现在居住的一室户老房子送给他,只要小贾答应以后为她送终,把她葬回老家。金阿婆还说,自己没什么亲人,但门口的两棵小树是她亲手栽的,希望小贾能好好照料这两棵小树,以后移到她的坟边陪着她。小贾信誓旦旦地满口答应。
但是,打那天起,小贾对金阿婆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敷衍,甚至是不闻不问了。金阿婆无力地躺在床上,透过窗看着门外的两棵逐渐枯萎的小树,只能无奈地叹着气。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帮着操办完丧事后,小贾立刻就去找保管遗嘱的居委会要求继承金阿婆的遗产。
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要求竟被拒绝了。居委会表示:“金阿婆的遗嘱上的确写了她百年之后可以把房子等遗产给你,但这是有条件的。只有两个条件都达成,你才能继承她的遗产。如今,金阿婆最喜欢的那两棵树由于你疏于照顾已经死了,你没有办法达成第二个条件,已经不能继承遗产了。”听到这里,小贾真是后悔不已,但都已经来不及了。
【嘉宾律师点评】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何学智律师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可以设置条件,并使被指定受领遗产的人在条件不能达成的情况下无法得到遗产。
法律允许遗嘱附加条件,目的是为了让遗嘱人能够自由地处分自己的财产。本案中,金阿婆为自己的遗嘱设置了条件,这些条件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又体现了她个人的意愿,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当本案中的小贾没有办法达成遗嘱中所设条件时,就无权获得金阿婆的遗产。
另外,小贾虽然是金阿婆认的“干儿子”,但从本故事所述情况看,短短两个月时间,小贾只是辅助性地帮金阿婆处理一些家务活,陪她说说话,散散步,尚不足以与金阿婆建立实质的扶养关系,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小贾也不能从金阿婆遗产中酌情分得份额。
人际间的交往需要以诚相待,以真心交换。尤其是对待像金阿婆这样的独身老人,我们不应该计较能够从他们身上得到些什么,更多的应该去思考我们能够为他们做些什么。
(本文由“绎法空间”法律公益品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