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顶之灾,被打成大右派
1957年3月,全国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王造时和上海市委统战部部长刘述周前往参加。王造时到北京受到沈钧儒、史良、沙千里等救国会老朋友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热情款待。史良还向他透露有重要工作在等着他。另外一些朋友则批评王造时解放后太消沉,今后应该多说话,在这次大会上应该发言。王造时在这种气氛下,3月20日,在政协最后一天会议上,就作了《我们的民主生活一定日趋丰富美满》的发言,并且立即得到北大校长马寅初等赞扬。
王造时在北京,除了参加全国政协会议以外,还直接听了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和毛主席《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的传达。这在当时的人们看来,是一种很高的政治待遇。王造时也不例外,他感到很高兴。
3月21日上午,政协会议结束之后,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张执一约见王造时,告诉他关于1941年在重庆《致斯大林公开信》的一些传闻。传闻中说此信是王造时事先写好,强迫其他救国会同仁签字的。如果不签字,救国会就有分裂的可能。王造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拿了国民党特务的钱……王造时当即愤慨地说:好得我还没有死,否则我要背这冤到棺材里去了……晚上七时,救国会健在的君子们在沈钧儒家聚餐。王造时就提出此事,要与大家对质。史良说:“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了。衡老听到此事就心痛。这件事当初是我们大家一起做的。由我们大家负责,不能由你一个人单独负责。”
3月27日晚,周总理接见王造时,王造时又将此事的经过简要地作了汇报和交代。周总理说:“历史问题说清楚了就好了。”王造时很高兴,认为党对他的“误会”,从此冰释,自己也将重获信任。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中共这次整风运动,本意是为了落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而发动的。5月4日,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继续组织党外人士对党政所犯错误缺点开展批评的指示》。王造时响应党的号召,诚恳地帮助党整风。他是留美的政治学博士,又曾在民国时期担任过律师。民主法治是他的专业。他联系当时国内实际,直言不讳地提出了自己的批评和建议,发表了不少政见。除了上面谈到的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发言以外,已知的还有七篇。1957年5月他在一届四次上海市政协会议上的发言中说:“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秩序的建立是个大问题,要说的话实在太多,我认为应当注意的,有如下四点:
(一)加强民主法治的宣传和教育
解放以来,大家的政治水平尽管都有了提高,但是由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的统治,我们一般人对于法治,还缺乏正确的了解,并且在生活习惯和处事作风上始终没有完全摆脱掉重人治轻法治的残余封建传统。我们一些机关干部轻视法律的规定,甚至一些司法工作者也有时犯了有法不依的过失,这都是人治主义的表现。过去对法治的宣传实在做得不够,我认为特别应该加以注意……大家必须按照法律行事。全国人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人及任何机关、团体和党派是站在法律之上的,从而养成守法的习惯和守法的舆论。就是领导党的意志和政策也应该通过法律的制定及国家机关的执行来实现。党固不可以党代政,也不可以党代法。这不仅对人民是一种保障,对党的威信也是一种保障。
(二)切实实现人民的基本权利
依据宪法,我们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但是我们还没有通过普通的立法来把他们完全实现。例如宪法里面有二十几次提到“依照法律”、“根据法律”、“服从法律”、“法律的保障”等等字样,但这些有关的法律大部分都没有制定出来……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及一般社会关系的调整,是最有密切关系的,但至今还未制定颁布。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什么是不犯罪的,什么范围内可以自由,什么范围以外没有自由。如何审判,如何处罚,在许多地方都还缺乏明确的规定。人民在享受自由之中,仍有不够安全之感。因此,我认为与人民的基本权利和日常生活最有关系的重要法典应从速制定颁布。
(三)建立互相监督的制度
党的领导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为了进一步保证党的领导更加健全无失,毛主席看出了民主党派的作用,而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政策。这个政策是根据客观的需要,应该加以切实的发挥。我觉得这个政策尽可以扩大到人民团体,因为人民团体所代表的群众比民主党派更多,其所代表的群众利益更来得具体。……中国历史上的御史制度享有独立的和公开的弹劾权,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我们也许可以考虑把政治协商委员会已有的视察工作扩大为类似御史的弹劾权。……这不但可以具体而鲜明地充实了互相监督的作用,而且还可以间接地培养和发扬中国历史上士人气节的优良传统。
(四)推行基层民主管理
民主的真义不仅仅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幸福,而且要人民真正起来当家作主;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只有这样,他们的幸福生活,才是由他们自己来保证而真正牢不可破。民主生活必须扩大到基础上去,民主制度必须建立在基础上面。民主集中制是我们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从革命的发展过程看,集中或许是先行于民主;但从制度的本质上讲,民主究竟是第一性的。只有在民主基础上谈集中,这集中才是健全活泼的。缺乏民主基础的集中,最滋长官僚主义的温床。……民主办厂、民主办社、民主办企业,民主办学校。我看应该是我们民主集中制的方向。如果在这些基层组织里打下了民主基础,广大劳动人民充分享受了民主权利,培养了民主生活的思想和习惯,那么民主就生根,就开花结果。我们社会主义便不是反动势力所可以渗入而破坏的。”
王造时在帮助党整风运动中的发言并非十全十美的。有的可能有片面性,有的是在党的政策明确以前讲的,如“鸣放的重点放到基层去”。从王造时发言的主流看,是积极的,其中包括某些社会主义民主的精华,不乏真知灼见。而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更是难能可贵的。可是由于“反右”斗争的疾风暴雨来临,他被错划为“大右派”,受到长期批判斗争,这是值得记取的教训。
在1957年6月22日致周恩来总理的信中,王造时谈到自己的遭遇:6月12日上海法学会及上海市政协政法组召集的座谈会对其尖锐的批评及各报发表关于其的消息,“动辄冠以反党反社会主义甚至右派分子的帽子”,他本人“实不胜感慨而惶惑”,即便如此,王造时也不愿被迫承认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人物,做“言不由衷之论”。然而此后,一浪高过一浪声势浩大的批判会、多灾多难的家庭、日益窘迫的经济状况,这一切迫使王造时违心地一次又一次写“检查”、“交代”,多次申请下乡劳动改造,争取早日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