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路20号至50号附近有裁缝铺、水果店、杂货店等便民店铺。昨天下午,记者看到,不少店铺跨门营业,把人行道当作自己的店堂。其中有一家水果店,近日扩大经营范围,卖水果同时兼卖蔬菜。店内摆放着当季水果,店外人行道上又搭起一个铺位,摆放新鲜蔬菜。为了避开人行道上的菜摊以及挑选蔬菜的居民,不少行人只好绕道走上马路,和机动车“抢道”。“老伴坐轮椅,每次经过都要绕道,非常不方便。”推着轮椅的李奶奶抱怨道。
调查二 早餐店占道
枫林路上有不少早餐店。上午八时,早餐店生意异常火热,包子、油条、煎饼的叫卖声此起彼伏。部分早餐店为了招揽更多生意,在人行道上搭遮阳篷,扩大经营面积,还将不用的物品随意堆放在人行道上。原本就狭窄的人行道更加拥挤,加上此处车流量人流量也较大,周边居民只好小心翼翼出行。“有时,早餐店将洗碗水、油渣等垃圾倒在马路上,导致附近的路面湿漉漉、油腻腻,还时常积水。我们路过时格外小心,就怕路滑摔倒出点意外。”附近的一位居民黄阿姨无奈地说。
分析 跨门营业处罚有点轻?
本报夏令热线12319开通以来,“跨门营业”成为投诉热点之一。近日,多位市民反映小区附近的店铺存在跨门营业现象,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跨门营业是占道经营的一种,经营者占用其经营场所门面以外或附近的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这一现象难禁止或与处罚较轻有关。跨门营业的商家大多经营较低廉的商品,被暂扣或没收一部分商品,损失不大。而且,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复杂。如果没有暂扣物品作抵押,当事人几乎不会主动缴纳罚款。而大量小额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不现实,一些经营者心存侥幸,屡屡违法。
物权律师黄友健建议,居民可以联合周边居委、街道对跨门营业者进行劝说和整治。同时,跨门营业者也要多考虑行人安全、城市市容,主动撤除挤占人行道的摊位。
志愿者 冯子夏 陈晓 本报记者 杨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