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了一些外地的朋友,在浙江农村,没有子女的老人由村委会担保,指定村干部作为监护人免费住敬老院。这些敬老院的条件也还可以,至少生病有人送,也有农村的医保覆盖。
再看看上海的没有子女的老人,为什么不可以居委会承担起责任呢?居委会的职责难道不是解决居民的切实困难吗?
这些失独老人是响应谁的号召生一个孩子,现在养老又让人找子女、亲戚,太可笑了。到我们这一代,没有兄弟姐妹,因为都是独生子女,除了子女还有谁?子女没有了,就活着等死吗?
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不作为的昨天,老人的今天也是我们即将到来的的明天。不为民而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该寝食难安。 ——读者 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