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5年制定的。十年来,医疗服务价格关系扭曲,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矛盾突出。此次改革中首先取消的就是城市公立医院的加权,除了中药饮片和医院自制剂以外,所有药品不得再在进价基础上加15%定价,一律按进价销售。
另外,做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项目取消15%上浮规定,实际降价15%左右。大生化检验、乙肝两对半定量检测、乙肝两对半定性检测等常规检验套餐价格降低。
江苏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孔祥平介绍说,加价取消后,对于医院的损失,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来弥补。比如住院手术费用、护理费用,以及门诊诊察、诊疗等反映劳务价格、技术价格的费用将有所提升。其中,挂号费、门急诊费等将统一纳入诊查费,并根据医务人员不同技术水平拉开等级差价,以三类医院为例,门诊医生、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的诊察费用分别上调为12元、22元和35元。
孔祥平表示,为控制检验检查费用不合理增长,江苏省将建立人均检验检查费用增长与检验检查项目价格调整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