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提交建议,是法定职责;政协委员提交提案,是践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重要载体。
建议和提案,职能部门究竟该怎么办理?昨天下午,2017年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是:新年办理工作,不但要让人“满意态度”,更要努力让人“满意结果”。
每年,数百件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分发到全市各个职能部门。面对量大面广的建议和提案,不是没闹过笑话。乱点鸳鸯谱,就是其中一种尴尬。
有个故事,令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夏荣耀哭笑不得。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怎么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当年市人代会期间,夏代表提出了代表建议,建议发行折扣券。结果,这份代表建议被交付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办理。这个“办理路径”让夏代表吃惊不小:折扣券不是救济困难群体的啊,而是建议“普发”。
救灾救济处也为难:折扣券,自己这里发不起呀,需要发改委、商委、财政局联手。可是,既然上级已经把任务发包过来了,就硬着头皮办吧。
结果,自然“办不成”了。在代表建议反馈表中,夏代表对“办理态度”满意,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他说自己只能苦笑了。其实,碰上“乱点鸳鸯谱”的,不止是“折扣券”。比如说,代表建议一提到“增加教育投入”,就发包给教育主管部门,可谁都知道,切“预算蛋糕”的,肯定不是教育主管部门。
近年来,代表意识日益增强,提出的建议,往往不是简单的一事一议,而是需要多种恰当的行政资源协调配置,促进问题解决。人大代表们把几百份建议提出来了,“发包机构”究竟该怎么依照法定程序,快速、准确地交付给具体部门办理,让代表建议“进对门”、“找对人”,让人大代表和办理部门都觉得“很对头”。
当年,业内人士曾说,“发包”代表建议的场面,就好比一个大集市,假如批发商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把货物批出去,能行吗?区别在于,批发商遇到的问题,可能是“滞销”;“发包机构”遇到的,是“折扣券的尴尬”。
如何消除尴尬?如今,已有“路径纠错”机制,如果人大代表或办理部门发现——代表建议所提意见或建议,跟部门职能不匹配,就由“发包机构”重新分配办理部门,发送到对的地方。
毕竟,人大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履行代表职责,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份工作,不只限于一年一度的人代会期间,而是“365天全职”;就像做任何一种工作一样,要把人大代表这份工作做好,不容易。
所谓“在其位,谋其政”——既是职务行为,就须有必备的能力和素质。人大代表的能力和素质体现到代表建议上,在于就一个具体问题,不仅要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眼光,还要有解决问题的思路。达到如此要求,没有深入的调查研究,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既是职务行为,能否有效履职,也就少不了必要的保障。
为此,《代表法》已做出制度安排,代表的活动经费,也须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地方人大也在为代表履职尝试技术支撑。如今,每位上海市人大代表都可以通过代表网在线提交代表建议,这种便捷自然有益于“即时履职”。
但只有物质和技术保障,还不够。激发履职积极性,更在于尊重人大代表的劳动。比如,3个月是答复代表建议的法定期限,但时间的起点究竟从何算起?实际操作是,从承办单位拿到代表建议那天算起。这当中就难免出问题——假如代表建议被“乱点鸳鸯谱”,等转到该到的人家,办理时间肯定要超过3个月。多年来,“如此误会”并非孤例。如何告别“乱点鸳鸯谱”?相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越被熟知,这种失误率就越低,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也就越高。这种乐观不是没有理由——前些年,人们热衷于“议案大王”、“代表建议大王”、“一号议案”、“一号代表建议”;如今,这些都成了“过去时”,就好比官员眼里不能再只有GDP——毕竟,全社会的法治素养都在进步,如此大环境,对人大代表履职,就是一种利好。
事实上,近年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制度,日益完善,办理工作的闭环逐步形成——办理之前有沟通,办理之后有追踪;办理当中有实地调研,重点协商和跟踪办理“回头看”,这些,都让办理成效大大提高。
新的一年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大幕已经拉开,告别曾经“乱点鸳鸯谱”的尴尬,眼下要做的是——撸起袖子加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