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室内设置吸烟室,是因为,人们以为那是杜绝“被动吸烟”的好方法——让吸烟的人,集中到一个专门的房间里吸烟,房间外面的人,就不会受到二手烟的危害。
可是,世界总是在变化的,科学在发展,医疗卫生常识也在进步。近年来,人们逐步知道,烟害,不仅来自一手烟、二手烟,三手烟、四手烟,都会危害健康,室内吸烟室根本无法杜绝烟害。所以,天花板下不吸烟,不仅是社会呼声,更成为法定规范。
7年来,申城控烟立法从无到有再到修订,其间,既有公众健康意识的变迁,也有城市法治的要求。
1994年,《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省级控烟政府规章,但此后经年,申城控烟地方立法一直空缺。
2009年元月,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人大代表厉明、冯丹龙、陈晓玲各自领衔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共有50多名代表附议,直接促成了“控烟立法”进入当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
2010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舆论评价,控烟条例好比“红绿灯”,有了刚性规范,人们才知道哪里可抽烟,哪里不可抽烟;对不当抽烟,市民要劝阻要举报,有法律撑腰,也才更有底气。
此后,伴随公众健康意识提升,扩大法定控烟场所,日益成为主流呼声。上海地方立法顺应时代要求,听取各方诉求,在立法焦点问题中求取最大公约数,从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办公场所到公共交通工具———“天花板下不吸烟”终成法定规范。
健康,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公共的,都要维护要争取———面对烟害,与其怨天尤人不如自觉行动———吸烟者自觉依法不影响他人,不吸烟者自觉依法维权,共同营造更少烟害、更加健康的申城控烟新境界。
别了,室内吸烟室!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