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作物收入保险因产量损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实际亩均收入低于保单约定亩均收入时,保险人补足差额部分;保单约定亩均收入为基准产量(历史平均产量)、历史平均价格、保障水平的乘积,实际亩均收入为区域产量、市场监测价格的乘积,投保时按照试点区域前五年平均亩均收入乘以90%计算约定亩均收入,同时设置4档保障水平和费率供投保人自主选择,分别为80%、85%、90%和100%,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自然灾害或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收入减少,按约定进行赔偿。
粮食作物收入综合保障保险创新采用“互联网+农业保险”,通过农业GIS(地理信息系统)、微信平台承保理赔,使农户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使用保险产品,既减轻投入成本,又方便农户使用。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