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借贷纠纷”,背后却是一个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的犯罪团伙。他们用“阴阳合同”设下“套路”,不以利息为目的,而是瞄准被害人房产而去,业内称之为“套路贷”。
记者昨天从上海警方获悉,2016年9月以来,上海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打掉30余个犯罪团伙,逮捕170余人。
借款10万
步步惊心
2015年7月,时先生因急于归还债务,向涌昇金融公司借贷10万元。和时先生见面的放款人自称公司“风控”,他让时先生填了一张空白借条,借款金额一栏写上了20万元,并对此解释称:“这是行规,如果不能按期归还1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20万元的违约合同,这是对你的约束。”
借条写好后,“风控”陪同时先生到银行做了20万元的存取款流水。时先生回忆,当时取款后被要求经过监控,但在无监控处,大部分钱被要求归还,时先生到手只有7.5万元。2.5万元作为利息和“中介费”在借贷款中扣除。
合同到期后,时先生无钱还款。不久之后,公司人员找上门以违约为名,要求还款20万元,并以殴打和语言威胁,逼迫时先生多次写下借条,同时用他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2个月不到,原本10万元的借贷,在合同上的金额已飙升至110万元。
涌昇金融公司得知时先生名下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就答应再借他30万元用于还款,但要签下“阴阳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欠款30万元,另一份合同,书面欠款数额竟达145万元。公司称:“如果不能按期归还3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145万元的合同,我们把你的房子‘网签’,就是对你的‘约束’,防止你交易房产跑路。”
此后,根本无力还款的时先生再遭“讨债人员”殴打。涌昇公司又出主意:可以找人帮忙“平账”。所谓“平账”,就是由另一家“小贷公司”代时先生还钱,但要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就这样,时先生再签“阴阳合同”,虚构合同债务高达170万元。去年10月时先生选择报警时,欠款已达384.7万元,他名下的房产也已被转卖。
涉恶团伙
浮出水面
接到时先生报警后,静安警方侦查发现,此类警情有不少:叶先生通过中介向涌昇金融公司借款20万元,实得18.5万元,最终欠款80万元,遭遇暴力和威胁;许女士借款5万元,实得4.15万元,最终欠款30万元,曾被恫吓……类似的被害人仅涌昇金融公司一案就有约20人,案值超过千万元。
相比报警人的“一面之词”,“公司”一方能拿出近乎“完美”的证据。但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些绝非单纯的借贷纠纷,背后是一个涉恶犯罪团伙,多次以虚假借款的方式实施违法犯罪。
经侦查,一个以宋某、王某为首,以涌昇金融公司作为外壳包装的“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固定证据后,今年2月21日,静安公安出动刑侦、特警等近百余名警力展开收网,抓获以宋某、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18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多份涉案借条、GPS追踪设备、棍棒等物,还找到嫌疑人撰写的诈骗、敲诈勒索“剧本”。
警方提醒
小心“套路”
警方指出,“套路贷”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明显的区别:正常的借贷目的是获得利息,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套路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甚至瞄准被害人的房产,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类犯罪团伙主要通过行业中介、网上发帖、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四类方式,以“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小额贷款”吸引被害人。实际上,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本没有金融行业经营资质,也没有工商合法注册。
警方发现,此类案件手法隐蔽,刑事和民事交叉,情况复杂。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有意保留对他们有利的证据,被害人却因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签署合同时对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也不反对,很容易陷入“民间借贷纠纷”的陷阱。
首席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