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数资金来自万达
融创中国昨天公告了此次收购案支付细节。融创已就632亿元交易付出25亿元定金,将在7月31日前完成尽职调查和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署后3日内,融创将累计支付至合作事项总价款的20%(126.34亿元);正式协议签署后融创需推动尽快取得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90天内支付转让价款335.95亿元。第四笔付款方式为,万达通过指定银行向融创发放296亿元三年期贷款,随后融创向万达支付295.75亿最后一笔收购款。
令人奇怪的是第四笔付款来自万达的贷款,万达将资产卖给融创,又借钱给对方,这种做法可以说非常罕见。孙宏斌前一天声称收购资金全部来源自有资金,但近半数资金实际上是万达贷款这一事实,让他这一说法“打脸”。
是“明股实债”的融资?
这种付款方式使得这个交易的“真实性”更加扑朔迷离!实际上,在融创与万达的交易条款中约定“四个不变”,即:项目持有物业仍使用“万达文化旅游城”品牌;规划内容不变,项目仍按照政府批准的规划、内容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建设不变,项目持有物业的设计、建造、质量,仍由万达实施管控;运营管理不变,项目运营管理仍由万达公司负责。
这些条款显示,万达的13个文旅城项目虽然91%股权卖给了融创,但无论名称还是实际运营管理者,依然是万达。同时,13个文旅城项目每个项目每年向万达需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的管理咨询费,合同期限为20年。这意味着融创每年将向万达支付6.5亿元,连续支付20年,总共约130亿元。
这样的交易融创能拿到什么好处?由此,一些市场人士认为,这笔并购交易可能就是一次“明股实债”的融资。
为了能在A股尽快上市?
也有人认为,万达并非真的要将文旅城项目卖掉,而只是由融创暂时代为持有罢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数字是,万达给融创的贷款是296亿元,正好是13个文旅城项目91%的股权——注册资本金的91%即295.75亿元。
万达这样做是为了剥离这些项目,使得万达商业不再属于“房地产企业”,从而尽快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在A股市场尽早实现IPO发行。万达商业去年9月正式在港交所退市之后,一直积极谋划回归A股之路。万达私有化项目书显示,万达商业计划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上市。如果公司在退市满两年或2018年8月31日之前未能在内地主板市场上市,万达集团将回购全部股份,并向海外及境内投资者分别支付12%和10%的利息。因此,万达急于在A股上市。
有人认为,万达商业如果在A股上市,会回购这13个文旅城项目。
不管这些推测是否正确,但无论如何,这是一次不寻常的交易,背后有什么隐情还需要观察。 首席记者 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