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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儿童,还需建立国家制度
童小军
  ● 童小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 从事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研究,长期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担任项目顾问>>>

  对女记者们发起的“女童保护”行动,我一直持肯定态度,也帮助她们修改教案。这是民间自发提供保护儿童服务的开始,未来如果能够推动政府采取行动,两者结合起来,儿童保护网络也就建成了。

  据我所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前些年已经在社区里尝试儿童保护项目,主要是依托社区的力量为家长和孩子提供亲子教育,宣传常见的性侵行为,只不过保护的概念并不十分清晰。但那时候中国人觉得这事离我们挺远的。

  女童保护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我认为第一步迈出后,应该有专业人士介入,从专业角度告诉公众更为全面的知识。女童保护意味着从女性的角色来看我们应该做什么,现在讲性侵时,也往往把它放在最明显的位置,但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性侵对象也包括男童,只是报道里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公众对这方面的资讯很缺乏;另外,目前我们看到的性侵案例,大都发生在校园里,但从全世界统计的数据来看,发生在家庭范围内的更多。这些都需要让公众全面了解。

  保护儿童,民间力量很重要,但远远不够,还需要建立国家制度。它包括几个层面,一是立法,从法律上威慑有可能这样做的人。如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就是强奸,要从重处理,从事与儿童相关职业的人员如老师犯了这种罪,应比一般人处罚更重;第二,光有法律不行,还要有一套制度,让孩子们知道怎么保护自己,这就是我们现在做的事情,用通俗易懂的教材告诉孩子怎么自我保护,告诉父母和老师怎么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孩子,察觉孩子有没有受到性侵,并且知道事情发生后对孩子怎么做,对施暴者怎么做,而不只是报告。国外在社区设有专门的儿童保护社工,在学校里就与学校社工对接,他们受过专门的训练,懂得教育、宣传、发现与评估。法律是社工开展工作的依据,但首先要有社工这个岗位。目前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还很欠缺。最后要强调的是,国家制度一定要建起来,否则民间再怎么做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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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保护”志愿者迈出第一步
保护儿童,还需建立国家制度
要全面开展性教育 而不是单讲反性侵
新民晚报焦点A05保护儿童,还需建立国家制度 2013-10-15 2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