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污点封存”,是指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做相对不起诉决定后,不起诉决定书不进入其人事档案,有条件地在检察院内部封存,非经特定程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以保护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复学、就业创造条件,避免其因“身份标签”的影响而受到不公平待遇,促使其尽快回归社会。
前不久,大学生马小江在沈阳就读期间因琐事与同学厮打,造成对方轻伤,被送至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其表现一贯良好,积极悔罪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一旦被判有罪将影响前途,检察机关依据“污点封存”制度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