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9时30分许,青浦公安分局赵屯检查站民警在对入市境车辆进行检查时,抓获违法人员闫某、孙某,当场收缴礼炮、鞭炮等烟花爆竹7箱。经查,当日7时30许,闫某、孙某两人因亲戚结婚,至江苏省苏州市一集贸市场批发部购买了烟花爆竹后,准备运回上海燃放,没想到刚进检查站,就被民警查获。
同日10时许,青浦公安分局蒸淀派出所民警在蒸俞检查站执勤时,抓获违法人员王某,查获2箱烟花爆竹。其中,鞭炮10串、高升10件,民警依法当场予以收缴。经查,当日9时许,王某至浙江省嘉善县一杂货店内购买了上述烟花爆竹后,准备回沪用于自己燃放。
新春马上要到来,将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对此,青浦警方结合本区出入市境道路、水路多的特点,加大对陆路道口、水路卡口、小码头往来车辆、船舶的查缉力度,充分发挥水陆道口“滤网”“屏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