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文表示,2016年11月份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国的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这里面包括湖泊实施湖长制。此次针对湖泊出台指导意见,实际是针对湖泊管理保护的特殊性专门为湖泊量身定制的。意见明确了湖长的职责,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意见明确了湖长制的监督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一湖一档”,加强分类指导,完善监测监控,严格考核问责。县级及以上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湖泊下一级湖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施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湖长制主要任务】
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严格控制开发利用行为: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实施分区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