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视线还发光
江宁路1306弄富丽大厦是一幢沿街商住两用楼,楼下三层为商用房,四层往上为居民住宅。记者在现场看到,在第三层上方,有一块体积较大的金色招牌,呈半椭圆状,上书“富丽大厦”四个字,十分显眼(如图 读者提供)。只见这块巨型的金字招牌约有两三层楼高,直接遮挡住了该大厦四层到七层楼部分居民的视线。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一到晚上,这块招牌还会发光,刺眼的灯光直射进家中,令人不胜其扰。
去年10月、11月,刘先生两次向上海12319城建热线反映这一问题。之后,他接到普陀区绿化市容部门的来电,得知该户外广告设施未经绿容局景观科审批许可,属于违法设置。在绿容部门答复刘先生后,这张工单移交给了执法部门,交由普陀区城管执法局处理。
反复投诉拆不掉
刘先生介绍,去年12月1日,普陀城管长寿中队一位姓陆的男性队员第一次联系他。电话中,陆先生表示,富丽大厦的这块招牌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设置的,不属于违法设置。这个回答让刘先生十分不满意,他立马更正对方,规划部门并不审批户外广告设施,这一事项现在由绿容部门负责。是真的对业务不熟悉,还是故意搪塞市民?刘先生说,当时他还来不及细想,城管中队的陆先生又冒出了一句更令他生气的回答,“谁投诉,谁举证。你自己去查证。”另外,据刘先生反映,通话时陆先生还警告他,“这个电话是录音的。”
“市民投诉问题,还要充当执法人员去查证,那执法部门是干什么的?”上述的这次通话,让刘先生完全“听不懂”。
在第二次联系时,刘先生和长寿城管中队的陆先生依旧“不欢而散”。刘先生称,陆先生在电话里甚至对他说出这样一句话,“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真搞不懂了!我是怎么样的人?如实反映了问题,城管队员为什么不去查证、处理?”刘先生火冒三丈。
回复迟迟等不到
去年12月26日,记者与普陀区市容景观所的一位刘姓副所长取得了联系。他向记者证实,经调查,富丽大厦的这块广告招牌未经许可,属于擅自违法设置,应由城管部门予以拆除。
那么刘先生反复投诉,为什么不了了之?去年12月27日,记者联系上了普陀城管长寿中队的赵队长。记者问,绿容部门已查证该户外广告设施未经许可,城管方面为何不拆?这位赵队长回应,他还需和绿容部门联系,现在不能回复记者。随后,记者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然而,直到1月4日,经过了5个工作日,记者还未收到城管方面的回复。其间,记者多次拨打城管长寿中队赵队长的电话,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工作作风太有问题了!”刘先生感慨,通过这次投诉,他看到的是当地城管执法人员对待市民投诉时,故意推诿、敷衍,对违法行为“视若不见”,让人失望透顶。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执法队员在一块违法招牌前“怯步”?刘先生希望城管部门能给他一个让人信服的答案。
本报记者 夏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