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和《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相关条款,执法部门对“专车”非法客运实施“1+3+10”的处罚,即:每查处一辆“专车”非法客运,除对当事人进行1万元行政罚款和暂扣驾驶证3~6个月的处罚外,同时将对网络平台进行10万元行政罚款的处罚。
前期,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对某专车信息服务商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下阶段将对其他专车信息服务商实施该项处罚。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在目前已将非法客运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础上,下阶段还将对已立案查处的非法客运网络“专车”驾驶员的相关违法情况同步通报其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通报其所属街道。并积极会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互联网专车软件平台故意发布非法客运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同维护本市交通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