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社会事件,可能是拾金不昧,也可能使用网络触法。本书由生活出发,教你不可不懂的法律常识。律师爸爸简单说明、详细分析,教育孩子正确的法治观。在这文明世代,任何一件小事都牵涉着自身权益。以为什么都不做,就不会触犯法律?不!冷眼旁观的第三者一样有罪。而教育孩子正确的法律观,是我们的使命。
连世昌律师从法律的视角,以经办的青少年违法案例,佐以现实社会发生的各种案件,深入浅出地进行了分析,企盼让更多人知法而循规蹈矩,懂法而安分守己。
作者简介
连世昌,中国台湾地区执业律师,同时兼任台湾东吴大学、台湾淡江大学教师。
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台湾辅仁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学士。
专长:民事法、票据法、公司法;契约拟定策略及审核、不动产经纪法规、不动产税法。
著作:《商事法》(台湾龙腾文化出版)、《房地买卖风险法律控管》(台湾永然文化出版)
我们常常听到一句话:“给他一条鱼吃,不如给他一支钓竿。”让你拥有一个思考工具,引导你在脑袋里思考每天发生、面对的各种问题。对照现实社会的工作职场上,会发现许多人也面临相同的问题。
其实,在校园里一样也会有“责任”的问题。例如,孩子该做的功课,或是由老师所赋予的一些责任等。有时候我们会听到某些孩子抱怨: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不用做这些事?为什么我就要这么辛苦?这就涉及他该不该“接受”这个“责任”?同样地,这也是大家必须去面对的问题。
“责任”真的是非常贴近一般人生活情境的问题。当我们谈到“责任”的问题,可以从生活的小事出发。孩子不论在家庭或在学校,都一定会碰到与“责任”有关的问题。比如当孩子下课后回到家,他会想要看电视、玩游乐器,但是,功课做完了吗?明天上课的科目预习了吗?老师所交代该带的学习用品准备好了吗?当晚餐结束后,我会跟我的孩子说:弟弟你要做哪些简单的家事,姐姐你要做哪些简单的家事,做完了以后,你才能去看电视,你才可以去看一下故事书。
在学校也一样,为什么我们要分配打扫工作?你要负责打扫走廊,我要负责擦窗户,他要负责整理教室及书柜,等等。这些都是每一个小朋友每天所面临而且应该要做的事情,也是我们每一个人每天生活中都会碰到的问题:你该做什么?你又不该做什么?当你做到了你应该做的事情时,这就是负起了“责任”。看起来、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我们仔细想想,我们每天在做的事情,是不是都在尽一个“责任”?是不是都在负一个“责任”?
接下来,我们才去谈如果做到会怎么样?没做到又会怎么样?例如,加薪、获得成就感,或是得到各种奖赏奖励。那么,假如我没做到是不是要被处罚?我没做到是不是会影响到别人呢?是我该把地板扫干净,但当我没有把地板扫干净,导致在地上还遗留着一摊水渍,其他人走过去因此滑倒了,我该怎办?这是不是我该负责的范围呢?除了把“责任”两个字每天挂在嘴之外,其实每个人都还应该将“责任”放在心里,仔细想想我做到了会如何?
当我没做到时又将产生什么影响呢?真心话,大冒险请问,你玩过大冒险游戏吗?学生大多玩过大冒险游戏,通常输家会被要求到麦当劳点“肯德基”、向陌生人要电话。夸张些的,是男生边跑操场边尿尿、拿教务处标示牌送同学、舔脚趾等行为。而夸张行径的背后,责任归属是谁?责任的归属,其判断因素很多。从义务产生的来源到最后的结果间,一连串下来的因果关系是不是具备?除此之外,你有没有负起个人应尽的注意义务?有没有其他防止的手段?
当然,责任的归属或许并不是只有“一个”,还有“连带责任”,甚至,连带责任的范围以及程度。要去衡量谁在这个事件中要多负一点责任,谁该负比较少一点的责任等。各种的责任判断主题中,谈到归责的问题也是不可或缺的。
除了法律上会清楚规定,让我们了解当你做了什么样的行为,就可能会接受法律上什么样的后果外;在家庭或者职场中,如果家人或同事之间能够取得共识或协议,如果因为你某件事情做不好,你就要负什么责任!除了不要违背法律规定之外,其他部分都是人与人之间可以去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经由双方同意了,那么就应该负起这样的责任,必须把事情做好。
而我们千万不要一厢情愿地认为,功课好、学历高,对法治观念就自然了解了,其实不然。所以,大家都要去了解、清楚地认识到,我们接受了这件事的责任是什么?我们必须要去做到什么样的程度!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许就会受到不尽责的处罚。事前能先把责任归属讲得很清楚,那么,事后就不会产生严重的争议了。
书摘
校园霸凌案例1:
有一名初一的学生在他 8 岁的时候,就被鉴定为轻度智障,父母认为让他继续读正常班级,有利于培养与人相处能力,所以没有把他调班。但是他因为语文能力不好,常常被班上的同学欺负,只好转校。转至台湾新北市的一所初中,一天中午,他倒完垃圾遇见班上同学,同学指控他向女同学吐口水,于是把他拖进音乐教室,用手肘重击他脸部,导致他脸部挫伤、门牙断裂。孩子的父母亲说:“儿子起初不敢说出来,学校老师还讲说,他的孩子是被垃圾桶铁盖砸伤的。一直到邻居子女偷偷告诉我们,才知道儿子遭同学施暴,且被打伤,对方也没有诚意解决或者道歉。”另外一名同学知道施暴的同学被告发之后,还数度对智能不足的学生吐口水,在他桌 椅上倒水,更高举椅子砸向他,导致他的眼镜破裂。
校园霸凌案例2:
有一名19 岁郑某就读台湾台北市私立工商,涉嫌多次拳殴同班身心障碍同学的头部以及身体的其他部位。身障学生双亲认为儿子惨遭霸凌求偿80 万元,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决郑某与父母需赔偿身障学生 10 万元。这起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后,身障学生被迫转学,但去年在公交车站遇到郑某,又遭到郑某殴打受伤。身障学生父母主张,儿子共被郑某殴打多达23 次,身心受创甚巨因此求偿。
律师爸爸说:
这个案例也是关于闯祸学生的父母亲,因为平时疏忽管教孩子,从而在法律上也有监督、教养不周的责任。这名施暴的学生,与父母必须对惨遭霸凌的身障孩子,负起连带赔偿责任。
从责任的角度来看校园霸凌事件,上述案例的两位身心障碍学生,分别在学校惨遭同学霸凌受伤,牵涉了校长及教师的通报义务与责任、学生霸凌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霸凌学生之法定代理人民事侵权行为连带赔偿之法律责任,甚至还有涉及身心虐待的行为!
身为家长,必须多加关心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或者外面是不是有伤害他人,或者是闯祸的情况。毕竟基于同理心的立场,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心头的一块肉,任何父母都不会愿意自己的孩子被他人霸凌欺负。相对的,当父母疏于管教、监督,致使子女闯祸时,在法律上是要同伤害他人的未成年人,共负连带责任的。
从社会现象观察,霸凌是一种反社会行为,隐含着力量失衡的权力关系,因为欺凌者与受害者之间的权力或体型等因素不对等。通常会造成受害人心灵创伤、扭曲,甚至有可能逼迫受害人产生报复性攻击行为,或使受害人转而霸凌他人。
同学遭受校园霸凌,对于学生身心发展有极大影响,应鼓励受害者及旁观者勇敢说出来,向老师、家长反映问题才是。
无证驾驶肇事案例:
一对才刚交往的高中小情侣,趁着家人不注意,无照驾驶偷骑摩托车外出,没想到被一名高中男老师开车迎面撞上,高中情侣骑的摩托车被轿车撞飞后,再撞上一旁电线杆翻覆,最后又撞上围墙,多次撞击造成两人伤势严重,男学生内脏破裂有生命危险,大腿骨折的女学生则是连鞋子还卡在汽车车头。
律师爸爸说: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可能成为加害人,也常常是被害人。案例中的这对高中小情侣,日后,大腿骨折的女学生以被害人的身份,向无照驾驶的男朋友求偿医疗费用。她明明知道男朋友无照驾驶偷骑摩托车还搭乘外出,明显是没有尽到维护自己利益的注意义务,所以,她有“与有过失”。也就是说,根据我国台湾地区法律,法院可以减轻,或免除男高中生的赔偿责任。
常见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中还有下列情况,比如三名未成年少年,谢姓少年(12岁)偷骑摩托车外出相约到溪边玩水,载着伍姓少年(13岁)和陈姓男童(10岁),三人都未戴安全帽且还“三贴”。未料摩托车疑似车速过快,撞上护栏,谢姓少年和伍姓少年坠落河床,陈姓男童则跌落路面。三名少年皆无驾照,因此针对骑车者会被依法开罚6000元至1.2万元之外,被载伍姓少年、陈姓男童也有“与有过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