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售假事实铁定, 索赔265万赔偿
2016年5月,皇誉宠物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发现被告店铺销售“Royalcanin”猫粮存在假货的嫌疑,淘宝遂以“神秘购买”的方式购进名称为“法国皇家K36幼猫粮4-12月龄2KG宠物猫主粮”,购入价99元。收到货物后,淘宝转交给皇誉宠物食品(上海)有限公司进行鉴定。
经鉴定,被告销售的商品验证码、二维码、包装都与权利人生产的商品相同,但包装底部有被划开又被高温融合的痕迹。经实验室对猫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与正品不符合,淘宝遂将相关线索移送上海警方,并于2016年8月立案侦查。
法庭上,淘宝网指出被告售假事实经警方侦查已经铁定,依据双方签署的《淘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用户应赔偿淘宝等关联公司上述全部损失。向被告姚某索赔265万元并在媒体显要位置连续一周刊登声明,消除因恶意售假行为对原告声誉造成的影响及其他合理支出2万元。
卖家:高额赔偿不合理,
消除影响无依据
被告姚某表示,淘宝网单方面要求的265万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淘宝网无证据直接表明被告的行为给淘宝网带来直接损失的数额,且针对265万元损失的计算方式有争议。
淘宝网根据上一年度平均每位活跃买家对中国零售平台的年度收入贡献,即184元/人乘以被告店铺购买过的淘宝会员数14421人,得出265万元损失。这种计算方式被告认为不合理,提出该数额是在会员皆为活跃会员的前提下得出。实际交易中也存在拍了不付款的、订购数量小或金额少的非活跃买家。被告还指出,售假时间很短,购买到假货的买家数量远远小于淘宝网提出的会员数。同时,被告针对淘宝网提出的184元/人的数据也提出质疑,淘宝网提出是“平台贡献度”,均摊到“宠物用品”上数额应更小。
对于消除影响的要求,被告认为淘宝网自成立以来一直存在售假现象。被告的售假的行为不会给淘宝带来巨大的声誉转变;淘宝网也没有因为被告的售假行为遭受第三方的负面评价,所以不存在消除影响的必要。
案件将择期宣判。
店铺卖1件假货,
平台损失近4倍消费额
本案被告姚某在淘宝平台上开店销售自己仿冒的名牌猫粮,经阿里巴巴和品牌方以“神秘抽检”方式筛查举报,被警方查扣。此案中,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市场学助理教授张凯夫的一份学术成果被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发现消费者买到一件假货后,其在平台的消费额将下降近4倍,平台“背锅”,也是假货的受害者。
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表示,阿里巴巴除了自身打假、联合品牌权利人打假、向执法机关输送案件线索打假之外,也不放弃法律赋予的民事索赔。希望以这个案件为开端,通过持续不断地以法律手段向假货分子宣战。
不过一些网友也表示,目前在淘宝上仍然能找到各种假冒产品,甚至一些用户的手机淘宝首页推荐产品中,也有不少明显系假冒:“作为网络平台,也应承担起源头发现、审核的职责,不能完全‘甩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