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杨勇作为一起诈骗案的共犯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羁押。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杨勇作为诈骗案共犯定罪依据不足,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今年5月,杨勇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但由于案件已退回公安机关,对方未作出撤案决定,检察院无法对国家赔偿案立案审查。
今年10月,闵行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11月1日,杨勇向闵行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11月24日他拿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