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几年前去世,母亲年初认识了一个丧偶的男子,现在准备登记结婚。我和妹妹对这个男人印象不太好,担心他觊觎母亲的财产。因为父母名下有两套房产,父亲去世后也没有办理过产权人的变更。请问律师:母亲和这个男人结婚后,他是否有可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或者在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万一他们又离婚,这两套房产是否需要分给他?
律师答问:
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该两套房产不但属于王先生父亲的遗产,同时也属于王先生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只要王先生的母亲不主动赠与再婚的丈夫,与他人结婚是不会改变房产性质的。也就是说,除非王先生的母亲明确将房产的全部或者部分份额赠与再婚的丈夫,否则,其对王先生母亲个人所有的房产是没有权利的。但假如其中的一套房产仅仅登记在王先生母亲一个人名下,再婚后男方在王先生母亲同意的情况下在产证上加名,则是另当别论。
菅峰律师(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读者俱乐部特邀律师。咨询:400-880-5008法律百事通热线,或手机13301969336,网址:www.1awyer-sh.com.cn东方法律服务网,地址:中山西路1265弄18号1403室)执业证号:1310120011079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