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核苷(酸)类药物联合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专家建议》,乙肝复发再治的含义是,曾经接受过口服抗病毒治疗24周以上,由于各种原因停药后,病情再次复发,即乙肝病毒阳性,ALT(谷丙转氨酶)大于2倍正常值,需再次进行口服抗病毒治疗。复发将推进疾病进展,引起炎症、肝硬化和肝癌。导致乙肝复发的根本原因是乙肝病毒继续复制。目前所有口服抗病毒药物都是通过长期抑制病毒复制来减少疾病进展,对位于肝细胞核内的乙肝病毒复制模板cccDNA尚无法彻底清除。不能坚持用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乙肝病毒都有可能继续复制导致慢性乙肝复发。数据显示,目前临床上应用的口服抗病毒药物停药后复发比例在50%以上。
与初治患者相比,乙肝复发患者再治疗复杂性增加。已经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的复发患者至少用过一种口服抗病毒药物,有些患者已经产生耐药,或耐药风险较高,再治疗时患者需要与医生沟通以往的用药史、治疗效果以及停药情况,以便医生制订有针对性的再治疗方案。
乙肝复发规范治疗目前主要有两大治疗策略,其一是选择两种没有交叉耐药位点的口服抗病毒药进行联合治疗,通过协同“作战”,起到预防耐药,提高疗效的作用;其二是根据以往用药史,换用与以往用药没有交叉耐药位点的口服抗病毒药物。
不规范停药可增加复发风险,正在进行口服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应充分知晓。比如年龄大于40岁的患者,乙肝病毒感染时间相对较长,如巩固治疗时间不够,易在停药后出现复发;对于e抗原阴性患者,停药后复发率也相对较高,千万不可轻易停药。
乙肝复发,医生和患者都不愿意遇到,把复发怪罪于药物更不客观。这一切只能说明在慢性乙肝领域还有许多未解的谜需要人类进一步探索。眼下,医生和患者仍然要抖擞精神,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做好长期抗病毒的防治工作。 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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