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关于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的实施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市政协委员范佳健提出,去年本市产生约1500吨废旧灯管,仅有10吨被回收。本市部分有毒有害垃圾的回收率不足10%。不少政协委员提出,对于这类有害垃圾,若不加强回收管理,将可能造成灾难性的环境污染。
范佳健认为,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国家虽已制定了相关政策,明确了“谁污染谁负责”的处置原则,然而对于这类市场流通的产品,很难追溯到源头。此外,由于政府缺乏“利益引导”措施,导致普通市民、生产企业和垃圾处置企业对这类废品的回收意愿不高。近年来,相关部门曾举办过用废电池换电瓶车电池、废电池换花卉等活动,当时场面比较火爆,但最终只是昙花一现,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他递交提案建议,建立相关的利益引导机制,尽快制订有毒有害生活垃圾的有偿回收办法,提高回收率。
市绿化市容局在提案答复中透露,他们正会同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委等部门研究对策,准备在长宁区和宝山区开展试点,在源头上设立垃圾回收点,由专业企业进行回收,以及在大型卖场设立网点,实行专项回收,并配套补贴政策。
此外,市绿化市容局还将和市房管局、市商务委协商,在居民区设置废旧灯管专门收集箱,由灯管生产企业或灯管回收企业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回收。同时,在销售节能灯的商业网点设置专门的废灯管回收箱,通过有偿回收、以旧换新等方式,由节能灯生产企业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