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三大特点
据介绍,2012年,浦东新区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52件、审结2902件,收案数与2011年相比微涨10%。
浦东新区法院副院长王浩介绍了2012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三大特点:
■ 特点一:诉求复合型案件比重增加。
所谓诉求复合,是指劳资双方争议的请求不再限于相对简单的单项或同一类请求,而是将工资、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不同类请求糅杂在一起诉讼的情形。
据统计,2012年,浦东新区法院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中有85%以上属于这类案件,大多数案件的诉讼请求在6至十余项,甚至有些达到20项。但审判实践中,众多诉讼请求最终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却较少,因此法官建议,劳动者积极维权的同时也需理性维权。
■ 特点二:群体性劳动纠纷凸显。
2012年浦东新区法院受理10件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共42批816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总数的27.64%,相比2011年增幅高达85.03%。群体性纠纷中,劳动者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工种替代性强、收入相对偏低,涉案用人单位多为低附加值型企业。在2012年审理的42批次群体性纠纷中,有不少案件呈现先由少数几个劳动者提起诉讼,待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劳动者一方后,再由大批劳动者紧接着提起仲裁或诉讼的“投石问路”型诉讼方式。
■ 特点三:特殊主体的劳动纠纷频现。
受企业注册地变更及上海市高院关于案件管辖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2012年浦东新区法院还审理了一些涉及飞行员、船员、运动员等特殊主体的劳动争议案件。随着浦东国际机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预计此类特殊主体的劳动纠纷将渐趋增多。
分析三大突出问题
白皮书分析,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发现劳务派遣过度泛化、劳资联合虚假诉讼、公民违法违规代理这三大问题值得关注。
■ 问题一:劳务派遣过度泛化有待规范。
2012年,浦东新区法院共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件122件,相比2011年增幅超过48%。审理中发现,用人单位用了不少劳务派遣暴露的“新招”,损害了劳动者利益:
逆向派遣 用工单位强迫或诱骗已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指定的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其转换为劳务派遣工继续使用,劳动者失去归属感,容易因身份变更而产生的权益差距引发矛盾和冲突;
交替派遣 用工单位要求劳动者更换派遣单位,以中断计算其连续工作年限;
关联派遣 用工单位将劳动者再派遣至其关联公司,由关联公司支付部分报酬、承担部分义务,不仅使劳动者权益更趋碎片化,而且也可能构成派遣协议的实质变更,原用工单位越权变成类派遣单位;
易地派遣 劳动给付发生在本地,用工单位却委托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派遣,对在本地工作的劳务派遣工降标准异地参保或完全不为其参保,损害劳动者利益。
据了解,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作出重大修改,有望规范当前存在的乱象。
■ 问题二:劳资联合虚假诉讼需要警惕。
2012年,浦东新区法院受理多起涉及债务风险企业的劳动合同纠纷,发现存在劳资双方联合虚假诉讼。表面诉讼因通常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工资差额等,但法官调查后发现,企业与劳动者暗中约定通过诉讼获得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从而确认其对劳动者的债务,并利用此类债务在清偿顺序上对第三方普通债权的法定优先性,规避其本应履行的义务。
■ 问题三:公民违法违规代理现象亟待整治。
劳动争议案件专业性强,劳动者基于经济状况考虑,往往选择委托无法律执业资格的公民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在2012年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由职业公民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案件超过半数。但由于准入门槛较低,职业公民代理的素质良莠不齐,有的不仅不能维护当事人利益,更可能严重影响案件审理质量。有的以营利为目的,违法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用。有的事先承诺诉讼结果,故意挑动劳动者个人或集体诉讼,甚至冒名起诉。还有的为获得更多代理报酬,不顾证据与事实,误导当事人,抬高其诉讼预期,增加审理及调解难度。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