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中国新闻
     
本版列表新闻
最高法公布虚假恐怖信息案量刑标准~~~
最高法公布虚假恐怖信息案量刑标准~~~
最高法公布虚假恐怖信息案量刑标准~~~
最高法公布虚假恐怖信息案量刑标准~~~
最高法公布虚假恐怖信息案量刑标准~~~
最高法公布虚假恐怖信息案量刑标准~~~
     
2013年09月29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公布虚假恐怖信息案量刑标准
对六种情形追究刑责
范洁
  本报讯  北京消息:今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明天起施行。 

  ■明确界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标准。 

  1.对于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2.对于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明确规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六种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2.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3.致使学校、医院、厂矿企业、国家机关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4.造成行政村或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5.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6.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明确规定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五种情形。《解释》第三条规定了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1.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 

  2.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5.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 

  ■依法对五种情形加重处罚。《解释》第四条对“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加重处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1.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4.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明确界定了“虚假恐怖信息”的范围。“虚假恐怖信息”是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     (范洁)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广告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综合新闻
   第A06版:专版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广告
   第A09版:民生新闻
   第A10版:中国新闻
   第A11版:广告
   第A12版:国际新闻
   第A13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报道
   第A14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报道
   第A15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报道
   第A16版:要闻
   第A17版:文娱新闻
   第A18版:文娱新闻
   第A19版:文娱新闻
   第A20版:广告
   第A21版:体育新闻
   第A22版:体育新闻
   第A23版:体育新闻
   第A24版:广告
   第B01版:星期天夜光杯
   第B02版:夜光杯/星期天夜光杯
   第B03版:星期天夜光杯/夜光杯
   第B04版:连载/星期天夜光杯
   第B05版:星期天夜光杯/都市专栏
   第B06版:读书/星期天夜光杯
   第B07版:星期天夜光杯/译文
   第B08版:音乐音响/星期天夜光杯
   第B09版:星期天夜光杯/影视地带
   第B10版:谈话/星期天夜光杯
   第B11版:广告
   第B12版:百姓纪事/星期天夜光杯
   第B13版:星期天夜光杯/上海闲话
   第B14版:家装专版
   第B15版:星期天夜光杯/市井故事
   第B16版:广告
对六种情形追究刑责
龚爱爱今一审获刑3年
网上恐慌营销害人害己
长沙动物园推“人虎拔河”
山西正升煤矿透水 十二人仍被困井下
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
新民晚报中国新闻A10对六种情形追究刑责 2013-09-29 2 2013年09月29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