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拿走执行款10%
1994年,王锡武打赢官司之后,向法院交了执行费,请执行庭帮助他执行回他应得的资金,当时申请执行的是他被黑龙江的一家外贸公司拖欠的供货款和违约金等11万多元。被执行回来的款项有11万多元,王锡武只拿到了10万多一点,其中的1万多被一个叫马海云的拿走了,这个马海云当时正是铁力市法院的执行法官。
据王锡武老人说,铁力法院的另两位法官何效兰和董安后来又分别为他执行了另外两起案件,总共执行回欠款和违约金28万多元,但又被截留了共计2.7万多元。铁力法院3名法官在办案后从执行款中都拿走了10%。已退休的原法官何效兰明确表示提成是法院的意思。
据何效兰说:“院里头怎么定的,当事领导他也没死,你不用找我个人,你就直接跟法院说就行了,纪检委也查过,省纪检委、省人大也都找过我,也都谈了。没文件谁也不敢提,也不是一个人俩人提成。”
法院要了账却不肯发还
2001年铁力法院在王锡武既没有申请执行,也没有交执行费的情况下,主动以他的名义到大连执行了一起案件,执行回来了17.5万多元。但是,办案结束后几年时间过去了,法院既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王锡武,更没有把执行回来的钱交给他。庭长王雷告诉王锡武:“没有人贪污这个钱,钱执行回来后,都放在法院的执行账户当中,钱没有领导签字的话谁都拿不出去,听明白了吗?”
3年后,在王锡武的据理力争下,法院才不得不退给他13.8万元,同时以执行费的名义扣掉了3.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