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选活动由“3·15”晚会组委会对各地方推选的候选人物进行遴选,将在3月初在财经频道相关栏目中进行事迹展播,同时候选人事迹将在各大门户网站上公示,采取全民投票和组委会评审的方式产生三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并在晚会当天产生“2014年3·15晚会特别贡献奖”的最终得主。
据介绍,“特别贡献奖”的候选人具体评选标准,需要符合公益性、推动力、影响力的要求。候选人的维权行动不仅是出于个人权益,更代表了最大多数消费者的权益,反映了大多数消费者的诉求,反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法律示范性和社会警示作用。 (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