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的朱伟最近提到一段关于王世襄和汪曾祺的往事:汪老头儿住在蒲黄榆时,有一天,王先生突然打来电话问地址,说是要过来一下。进门之后,他打开手里拎的一个布袋子说:“刚才在虹桥市场买菜,看得茄子挺好,多买了几个,骑车送过来,尝个鲜。”那是个大夏天,王先生上面一件和尚领背心,下面一条短裤,光脚穿了双凉鞋,和胡同里的老大爷没什么两样。两人没说几句话,王先生起身就走了。蒲黄榆在虹桥市场南边,王世襄家在北边,为了送这几个茄子,他老先生一来一去得多骑半个多小时。那年他好像已经七十八了。
讲这个故事之前,朱伟问:“那一代人身上的气质,这气质里无论风霜雨雪,始终津津乐道的生活态度是哪来的?”故事结尾,朱伟说:“那一辈文人的交往,就是这么简单纯粹。”最后,他给出一个结论:
“骑着自行车,大夏天,七十八的高龄,就为送几个茄子。几根大葱,几个茄子,都能津津乐道于做出好滋味;老友之间,为几个茄子,便可奔波东西;如今有这样的文人么?而之所以可以这样的方式相濡以沫,就因他们杂学与兴趣之同好。没有不断繁衍的兴趣,哪会有对杂学的真兴趣?杂学本就是兴趣之积累,没有津津乐道,乐在其中而忘我,兴之所至难。所以,兴致才最宝贵,没有对茄子、大葱的兴致,也不会有对蛐蛐儿、鸽哨的兴致。这些老人因此才丰厚地站在那里罢,没有丰厚,又哪里能立住呢?”
似曾相识的感觉,你能在很多地方发现。
1661年是顺治十八年,那年的夏天,沉默寡言的艾萨克·牛顿被送到剑桥大学学习,同一时期,江苏地区有一个集畅销书作者、美食家、私塾教师、学生运动领袖等诸多头衔于一身的五十岁的死囚面临砍头死绝的命运,他就是金圣叹。金先生得知自已第二天就要被处决,便买通了狱卒并一本正经地对他说:“我有要事相告”,且神神秘秘地委托对方将一封遗书偷送出狱,并再三保证内中绝无任何忤法之事。这封神秘信件最终被安全递交到了囚犯家属手中。不过在此之前,那个心里略有忐忑的狱卒显然因为害怕或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已忍不住将信私拆,并与几个值得信任的同僚同观,只见那信上只有短短一句话,且不免令人啼笑皆非:“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死无憾矣。”
牛顿终生没有离开英国,但却能解开宇宙的秘密,他所依靠的是理性的力量,那是17世纪人们所摇旗呐喊的科学启蒙的力量,但在东方,你能发现另一种力量同样能使一群局限多多的文人变得气质非凡,这种气质并不来自现代人自恋矫情的镜中赏花,而是来自他们创造力十足的生活美学。一个人将死之前,遗书中没有任何只言片语提到他这一生的智慧总结,却仅有一段舌尖上的美味。
最近在读沈从文写文物服饰的论文,连襟周有光说他一家都是文学圈内的,“文革”对他冲击很大,当时“文化大革命”时好多文学家自杀了,像老舍,沈从文一开始也想要自杀,但觉得那很没种。于是,沈从文到了故宫当解说员,他喜欢研究那些花花朵朵、坛坛罐罐,兴之所至,还能躲开政治迫害,这也是一种谋生亦谋爱。
再说周有光呢,他是个语言学家,被送到五七干校做改造。别人不许他看书,不许他做研究做学问,据说到五七干校去只许带一本字典,于是他就带了另外二十本书,什么书呢,《毛主席语录》。《毛主席语录》,有不同文字的《毛主席语录》,他就带了二十本,去干什么呢,他去比较这不同的语言,做比较研究。那些人看到是《毛主席语录》,也就不反对。周有光后来觉得这是个好事,他对别人说:“你遇到困难,你要找一个缝缝,这个缝缝里面可以走出去。”
这个困难中的夹缝是什么呢,我觉得就是朱伟说的那种“兴致”。脑子要活跃,心灵要保有童真和趣味,生活要有质感。
最后再说一个事儿吧。从1912年到1915年,有个叫周树人的绍兴人在当时北洋政府的教育部上班,他的职位是教育部佥(qian)事(相当于今日的助理一职)。上班时,周树人的同事和朋友有的玩瓷器,有的玩字画,还有的嗑瓜子打麻将,可周树人不会打牌,只好假装玩玩古董,又买不起金玉瓷器,便限于纸片,收集些石刻拓本。后又动手抄写,拓本上一个字若有若无,要左右远近地细看,才能稍微辨别出来,一块汉碑可以抄写半个月,用以消遣时光,是再好没有的。但他还是不愿让时间就这样白白过去,这个期间辑校了谢承《后汉书》和《嵇康集》,完成并刻印了《会稽郡故书杂集》辑本。
好友许寿裳后来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说:“当时,我常常见鲁迅伏案校书,单是一部《嵇康集》,不知校过多少遍,参照诸本,不厌精详,所以成为校勘最善之书。”再然后,时光默默流转到1915年,陈独秀创刊《新青年》,不久之后,周树人投了一个稿件过去,在那篇题为《狂人日记》的白话小说最后,他第一次使用了自己的笔名:“鲁迅”。
他们都是一群有趣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