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养狗不仅耗时费力,还要不菲的开销,所以不是吃饱撑的,就是有钱烧的,我敢打赌这些人都没有养过狗!
我喜欢我家的“大胖小子”。喜欢下班回家时它的欢蹦乱跳,喜欢看报时它安静地偎在脚边;喜欢看它吃完酸奶心满意足舔巴着嘴,喜欢它衔着毛绒玩具找我玩;喜欢没人睬它时蜷着前爪四脚朝天打着滚儿自己找乐,喜欢给它掏耳朵时,看它歪着脑袋眯着眼;喜欢看电视时,它硬要夹进两腿间,跟着凑热闹,喜欢我与妻子打仗时,它煞有介事地冲过来,无奈地抬头看看我再看看她;喜欢它于我生气时,不响地过来舔我的手,喜欢它挨了揍,还要可怜巴巴地凑到我跟前……喜欢它出门时的猴急,喜欢它到街角拐弯处停下等着我;喜欢它在草地上撒欢,喜欢它在树林里跟我捉迷藏;喜欢它犯了小错,我举手吓唬它时调皮地跳开;喜欢它真惹恼我时(比如乱穿马路)的勇于担当——前爪趴下闭着眼等着挨抽;喜欢我给别的狗吃食时它的大度,喜欢它面对小狗乱扑腾时,总是仰头东避西让的好脾气;喜欢全家出游时,它左顾右盼跑前跑后念着家里的每一个人……最好玩的是:当方向、路线的关键问题与我意见相左时它那三部曲:先是装憨,走一步,停两步,王顾左右;这招不行,赖地不起硬磨;最后,知道拗不过,便死命拽着牵绳向前挣。看着它梗着脖子、弓着腰、像驴般吭哧吭哧……我差点乐翻!
因为喜欢,所以宽容:常常在家修修补补、洗洗涮涮忙得不亦乐乎时,这小子前来捣乱,怕它坏事,时时要举着手吓唬它:“来来,看你再来!”有时惹了麻烦,自顾自逃到一边,远远地看着我与群狗周旋。好不容易脱身,看到它装着一脸无辜,还能笑得出来。嘴上骂它,心里还挺有成就感。总比它被咬伤了强是不?
其实,我家胖胖就是一只普通的狗狗,不特别聪明,也别指望它保家卫国,抑或成为奋勇救主的大义犬。人们喜欢宠物,因为它们可爱,率真。大多数人可能还没有意识到,他们喜欢宠物的真正原因在于:在它们跟前,你可以不用伪装、不用矜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放松、坦然、自在……尤其是,无论你在哪里,心里总会漾着一份温馨、一丝挂念,因为那里面还装有另外一颗小小的盼你回家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