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虹口区共完成动迁与征收6113户,改造二级以下旧里18余万平方米,提前两个月完成年度旧改任务。“尤其是虹镇老街旧改工作启动18年,旧改新政实施18个月,最后仅用18天时间,一举完成旧改与征收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完成动迁与征收5400户,实现4个地块收尾交地,超额完成全年目标。”陈理春说。
高层协商 顶层设计纳良言
虹口区委注重发挥政协、民主党派等统一战线的人才智力优势,先后召开6次党外人士座谈会、8次议政协商会,针对旧改征收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民主协商。统战人士在健全领导机制、实施阳光动迁等方面建言200余条,其中最重要的是完善旧改领导管理体制,从区的最高层面加强指挥协调。
在制定《虹口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指导意见》时,区政府主动协商,广泛听取意见,预判征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特殊情况。经过数十次协商、修改,明确了符合“旧改新政”要求的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标准,为“旧改新政”的快速推行、有效落地奠定了基础。他们还制定了《居民监督评议小组成员产生办法》,通过群众选举,在各旧改地块成立居民评议监督小组,群众认可度高。小组成员全程参与旧改方案的修订,协助做好宣传发动、思想稳定工作,研究旧改对象特殊情况的征收方案,评议特殊困难居民的《征收补偿决定》,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决策权。
广泛协商 关键节点集民智
“两轮征询”是开展旧改征收工作的前提,也是协商民主在旧改征收中的重要实践。其中,第一轮是“旧改意愿协商”,只有旧改地块上超过90%的住户同意改造,才可办理地块改造前期手续;第二轮是“拆迁方案协商”,只有3个月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得到85%的住户同意,才能进入实施改造阶段。在“两轮征询”中,区政府建立了方案听证协商制度、居民圆桌协商制度、微信(群)协商制度等民主协商制度,很好地发挥了协商互动、及时公开、破除谣言、营造氛围的作用。
在“公房承租人变更”协商过程中,有关部门组织人民调解员、评议监督员、物业公司、旧改指挥部、居委会、征收事务所、居民代表等共同参与,改变了“政府单项决策、居民被动接受”的做法,实现了涉及群众重大利益问题“由政府和居民双向互动、共同决策”的转变。
深度协商 破解难题善创新
针对虹镇老街地区私房多、共有产矛盾多的特点,区政府组建20余个共有产矛盾协商调解小组,采用两次协商调解程序,鼓励居民团结一致先签约,然后签订共有产权分割承诺书,最后再对共同利益进行协商分割。这样既保障了共有产家庭共同利益,又维护手足亲情,为320余户家庭化解了内部矛盾。
他们不仅组建了包括党外律师、党外公证员在内的“为民法律服务团”,为旧改居民提供协商所必需的法律咨询、法律解读、法律调解等服务,还邀请近百名特约(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旧改征收监督员,对房屋评估机构产生、公房承租人变更、房屋同住人认定等协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旧改工作的政策前后—致、程序严格有序、结果公示公开。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