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3年8月15日举行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那是上海人大的第12次立法听证,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的“第一次”。民生立法,人人都感觉有话说,如何平衡各方意见?它对探索和完善社会治理方式又产生怎样的影响?
逃票的少了
个人征信系统威力初显
市民李金泉是去年轨交立法听证陈述人之一。
3年前,他曾在轨交一号线新闸路站第一次遭遇逃票者。当时,他说了一句“真好意思”,结果这两位逃票者从闸机下钻出后,跟着他上车,一路骂到人民广场站。李金泉报110才算脱身。“我痛恨逃票,我认为目前的处罚还不够。”李金泉在听证会上提出将地铁逃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其实,几位听证陈述人都认为,故意逃票该罚;但怎么罚,听证会上却有分歧。“社会管理创新要靠制度,加大违法成本,在5倍或10倍的票价处罚之外,将逃票纳入征信系统才是最有力的惩罚措施。”听证陈述人蒋德海说。
“我也看到不同的说法:有人说逃票是因为票价高。可是,在国内地铁票价最低的城市,逃票也达日均1万人次。逃票本身跟经济实力无关,而是个人诚信问题,是道德养成问题。”蒋德海继续说。
“但在将逃票者纳入征信系统之前,还要区分情节,若及时补票、认真检讨,可否先不纳入征信系统。”听证陈述人裘铮说,信用系统首先要“有用”——市民可以查询,若有异议要有申请复议的渠道。
2013年9月,“轨道交通立法听证报告”在上海人大公众网上公示,这也是整个听证程序的最后一环——回应听证陈述人。
报告详细阐述了听证陈述人的观点,拿出的处理意见是:冒用他人证件或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将违法行为人的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有利于督促纠正违法行为,并对社会公众起到教育、引导的作用;信用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市经信委也认为,这一规定可操作。此外,立法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绝大部分受访市民认为,加收5倍至10倍票款的规定是合适的,无需加大幅度。
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无论是李金泉、蒋德海,还是裘铮,他们看到的一个变化是:地铁里,逃票的人越来越少了。
不欢迎车厢饮食
城市教养从“吃”开始
在轨交立法中,“地铁饮食”曾一度引爆舆论,各种意见众说纷纭。不少市民一开始对此感到很莫名——小时候,家里都有规矩的,小孩子不在家吃完早饭,不能出门。在家早餐,又花不了多少时间,早起一刻钟全搞定。去地铁上吃早饭?不怕气味熏人吗,不怕油腻恼人吗,不怕环境不洁净吃进了病菌吗?还有,这“吃相”好看吗?上海人要体面的。
事实上,在轨交车厢内饮食,除了“特定紧急”情况外,这件事似乎更关乎个人教养,而尚未触及必须“强制规范”的法律底线。因此,在法规审议过程中,一种意见是,将禁止在车厢内饮食的规定纳入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法规暂不做禁止性规定。
这个意见体现在最后通过的法规中,修订草案修改稿第30条关于禁止饮食行为的规定被删除。但在轨交车厢随意饮食,依然是不受欢迎的——《乘客守则》会提出委婉劝阻,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轨交企业也积极引导乘客遵守乘车文明规范。
社工马林凤也是轨交立法的听证陈述人,因为视障,马林凤十分关注轨道交通的引导服务。不少听证陈述人也提出,轨交企业应根据乘客的需求设置和完善各类明晰、连贯的引导标识,并在车站醒目处予以公布。这些意见都被听证报告采纳。
“骑行族”欣慰
中心城区慢行规划发布
上海市自行车协会秘书长郭建荣也是听证陈述人。听证会上,他随身携带了一个长宽高相加不超过的1.8米的行李袋,袋子里是一辆折叠式自行车,“请看,自行车放进行李袋,拉上拉链,就是一件行李。按照申城公共交通对携带行李的相关规定,长宽高相加不超过1.8米,就可以乘公交;那么,自行车变成了‘这样的行李’,立法要是不准它乘坐地铁,合理吗?其实,立法要管的不是自行车能不能乘公交,而是如何规范乘!”
“自行车乘地铁,怎么保障不影响其他乘客?”听证陈述人梁君勇提出疑虑。
此后,听证报告认为,当前本市轨道交通经常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即使在非高峰期间,客流量也相当大,允许携带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会带来安全隐患。最后通过的法规中,自行车未能“乘地铁”。
但有件事,让“骑行族”欣慰。今年9月,国内首个中心城区慢行交通规划——“黄浦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规划”发布。这一规划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安全、连续、便捷、舒适的慢行空间网络系统,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交出行。
一个没有被采纳的立法观点,却因为在立法过程中充分的讨论和博弈,引起了全社会关注,特别是城市管理者对交通规划的“再思考”。 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