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上,“被包养了”4个大字写在正中央,而这4个字上方用较小的黑色字体写着“您的电脑网络”。记者调查发现,在徐汇、闸北、浦东等多区县,许多居民楼下都贴有类似广告,而在大学城周边,这样低俗的内容也不在少数。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能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现在不少商家打出的广告内容与实际想要宣传的对象关系不大,大多为吸引眼球“掉节操”。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污染视觉、用词低俗的广告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