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规操作性
2011年10月1日,《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但在实践中,常碰到执行不下去的尴尬。闵行区综治办综治室的张煜介绍,以前治理群租方面的法规操作性不强,比如发现群租现象后,根据法规,房管部门会开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房管部门因为很难知道“二房东”是谁,碰到群租户拒绝开门配合工作的,整改通知书就开不出去,后续工作也没法进行下去。
今年5月上海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重点调整和完善。修改后的《办法》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还规定了出租房屋每个房间可以居住的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市综治办、市房管局等10家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张煜说,这些地方法规和具体实施意见操作性强了,让基层执行起来有了依据。
明确多部门分工
闵行区在今年6月出台了群租综合治理的配套措施“加强本区住宅小区‘群租’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15个部门的分工,包括综治办、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安分局(含区公安消防支队)、联动中心、监察局、新闻办、工商分局、税务分局、规划土地局、城管执法大队、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居村委、物业层面负责排摸、宣传,发现“疑似”群租的,及时通知房东,请房东配合政府部门在规定时间做好认定工作,同时把上海最新出台的法规以及拒不整改的后果告知房东。
张煜说,绝大多数房东都不愿意房子被群租,会配合做好认定和治理工作。在这次整治中,一旦房屋被认定存在违法群租,很多房东会理直气壮地解除和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授权物业公司协助自己拆除隔断;对拒不整改的,街镇政府会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对情况严重的,还会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目前,闵行区已经有17起群租案件,由房管局依据新规进入行政执法程序,这些拒不整改的房东、“二房东”,将有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碰到极少数恶意阻碍政府职能部门整治、甚至大打出手的“二房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绝不手软。
这种方式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彻底改变了过去群租整治做不下去的局面。从6月底到目前,闵行已整治6300多套群租房。
今年的市政府第15号令进一步加大了对违反“群租”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了将惩罚制度落到实处,闵行区加强了行政处罚和构建诚信体系并重的措施。所有被行政处罚的群租户业主或二房东的个人信息,将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积极疏导遏群租
闵行区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房屋租赁市场供需两旺。为了防止群租回潮,引导合法租赁房屋,闵行区一些街镇试行引进第三方房屋租赁机构:业主将多余的房子租给第三方,第三方将房子合法改造后再出租。颛桥的莲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主手中回收了350套房屋,加以改造再出租。到目前为止,莲君经手的房子群租率为零。
莘庄工业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已回收近100套空余房屋,其中绝大多数曾经群租现象严重。这些房屋重新装修后租给企业员工,杜绝了群租现象。目前这种做法已推广到园区内十多个小区。
居住在鑫峰苑的王关根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屋,曾被“二房东”隔断成7间出租,住了近30个人。得知莘庄工业区在推广回租房措施,在租约即将到期时,他果断和“二房东”拗断,将房子交给回租公司打理。
本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