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傅学胜于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期间,采用捏造损害被害人徐某、吴某某、马某某等多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等手段,在信息网络上予以散布,从而引发网民累计达数十万次的点击及大量跟帖、负面评论,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认为,被告人傅学胜捏造虚假事实,并通过网络予以发布,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
傅学胜,男,1966年生,江苏省东海县人,大学文化,上海雷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曾编造所谓《“情妇”举报副区长、公安分局长》帖文发布到网上,还曾精心策划轰动一时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