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记者了解,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公检法等单位就曾组织过复查,一位参与过复查的专案组成员说,当年的结论就是赵志红是真凶,但不知为什么这个案子没有再审。为什么没有再审,为什么时隔9年才复查,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今年在11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都没有回答。
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是2005年赵志红案的主要负责人,他说赵供认了27起案件,经查证大部分确有其事。赵供述是毛纺厂女厕的凶手,并对已经拆除的公厕方位、作案细节的描述都与警方掌握的情况符合,据赵志红供述,这起案件是他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经过公厕解手时听到女厕所有脚步声,他就从男厕所出来绕到女厕所,掐住了女孩的脖子,靠着墙掐着脖子,把这个女孩掐得不动以后,放到中间的隔墙上实施了强奸,他对这个女孩的描述讲得比呼格吉勒图要细,讲得准确程度要大。
赫峰说,警方给呼格定罪的证据是从呼格指甲缝中提取的皮屑,警方对此进行了血型鉴定,与被害者的血型一致,均为O型。但赫峰表示,不管他是不是O型血,都不能确定呼格就是杀人凶手,需要进行更多的检验。特别是一个奸杀案现场,更有力的证据应该是从死者身上提取的体液和分泌物的DNA检测。赫峰说,勘察现场的时候,应该从死者的有关部位提取分泌物,但是在卷宗中我没有看到提取的记录,也没有看到鉴定的记录。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