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响是包装材料公司的总经理,2012年起段响的公司就开始向1号店提供气泡膜。和1号店合作不久,他接到了一个来自客户王县的电话,提出利用其在1号店仓库的职权,签收货物数量远高于实际送达数量的单据,甚至签收虚假单据,从而向供应商段响索要回扣。“生意”竟然主动找上门,段响不假思索的答应了,并且认为这是一条不错的“发财路”。时隔不久,仓库里同样负责货物签收工作的王英美和陈贵也被拉拢进了这个“团队”。
据悉,2012年4月至2014年3月,四人累计虚假签收近10吨气泡膜,折合价款129220元。每张单子为100包气泡膜,一般一次签2至4张单,每次根据签单数量分赃,少则3000元,多则10000元。面对气泡膜供应量和实际包装量的巨大失衡,1号店调取仓库监控摄像头,核实送货数量,对供应商段响产生了怀疑,随后向警方报案。2014年6月,四人被警方逮捕。
法庭上,四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辩护人指出,王县是1号店仓库主负责人,系1号店正式员工。而王英美、陈贵二人,虽然在1号店仓库也负责检查、核对以及签收工作。但二人实际系其他公司派遣至1号店,由1号店公司安排进入包材组工作。二人实际不属于1号店的正式员工,不满足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段响的辩护人则认为,段响是由于仓库主管王县的提议给予他们“回扣”,在案件中只起到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
(本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奚晓诗 本报记者 李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