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案由:借记卡纠纷案
案情概述:原告吴某系被告某银行上海市东昌支行借记卡持有人。2014年12月5日,吴某在上海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告知该卡四笔消息记录,累计消费80万元,而涉案借记卡一直在原告身边。原告当即致电银行冻结卡内余额,并报案。经查,涉案四笔消费地点在江苏徐州。原告认为被告未尽保障客户存款安全的义务,要求被告先行返还存款,但被告不予理会。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80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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