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些商家以“退货时外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为由,抵制“7天无理由退货”这条规定。“比如说,你买了一个电视机,外包装如果完好无损,你怎么验货?个别无良商家往往以此为借口,抵制‘7天无理由退货’。”汪主任表示,按照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为了检验、使用商品而“破坏”了外包装,商家不能以此为借口,不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
二是“双十一”、“双十二”促销活动中,一些商家虚假宣传、虚假打折。“比如,在活动前几天故意抬高价格,在活动中又大肆打折!”汪主任表示,甚至有一些商家,先挂出极低的价格吸引客源,而你真正下单要求发货时,他又称这款商品太火爆,已经卖完了。
消费者在遇到这两个最普遍的电商纠纷时,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屠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