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一号课题”成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要求,“原社区(街道)党工委更名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关,在地区社会治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本次静安街道体制改革注重眼睛向下、面向基层的原则,着重突出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核心是人。
同时,静安区着眼未来长远发展,提出街道内设机构“6+2”方案。其中,“2”设置为社区人力资源办公室和社区发展办公室。社区人力资源办公室主要履行社区人力资源的统筹管理、整体性开发等工作职能,强调人力资源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社区发展办公室,主要履行统筹社区发展、推进社会事业、扶持培育社会组织、社区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