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业主以各种理由拖欠或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严重,由此引发了不少冲突,甚至打起了官司。该条例明确提出,业主应当遵守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业主不得以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未达约定标准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用。发生欠缴物业费用,将视为失信行为,计入个人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