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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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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由谭
不是大V怎维权?
王石川
  王石川

  “作为普通百姓的生活,举步维艰,每每都要靠大V身份和粉丝帮助才能讨回我本该拥有的权利。”平头百姓维权千辛万苦,往往是“讨回一只鸡,付出一头牛”,没想到名人六六,维权也不易。前不久,知名作家六六发布题为“我要的只是公平”的长微博,称自己在京东商城“天天果园”店订的山竹,烂得不成样子,要求退还遭拒,进入漫长的扯皮阶段。六六一怒之下,将沟通过程发布到微博上,接着奇迹出现了,“不到五分钟,天天果园电话来了,半小时后京东客服电话来了”。对方提出和解,又是道歉又是退款。

  知名大V、富商王健林之子王思聪也乘机“搭便车”维权,称自己的隐私被京东商城的商家泄露,却无人给他一个说法。之后,这件事很快也有了说法。

  其实,无论京东商城还是相关商家,他们害怕的不是大V,而是大V曝光。大V+曝光,缺一不可。被商家欺弄的消费者不胜枚举,他们也在微博上曝光了,有效果吗?近乎为零。要想达到一定效果,起码需要大V转发。但是,有多少大V闲等着做雷锋呢?

  那些不是大V的消费者,如何维权?难道只能自认倒霉,打碎门牙和血吞?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是大V,更重要的是,公民维权本就不该仰赖大V身份。

  那些商家拿普通消费者的权益不当回事的底气何在?无论大V还是普通消费者,他们维权的根本不应该是个人资源或影响力,而应该是法律,让法律撑腰,让监管部门撑腰,让娘家人——消费者协会撑腰。如果法律硬起来了,如果监管部门主动站起来了,如果消协敢于发声了,无良商家还敢跋扈吗?还敢耍流氓吗?

  前阵子,上海消协就手机预装软件提起公益诉讼,消息传出,备受称道。按照去年生效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协被赋予了可为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权利。有了法律授权,消协就能更加理直气壮地为消费者维权。消协是消费者的代言人,为消费者维权责无旁贷,如果消协等机构都能挺身而出,消费者就会拍手称好,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才不是梦想。

  六六呼吁,“为了我们的孩子,和国家的未来,希望每个人,都能从今天起,谦卑而客气地善待他人。你这样做的同时,就是在给自己的生活减少添堵的机会。”这种呼吁是善良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是老话说得好,扫帚不到,灰尘不掉,别指望商家自动流淌道德血液,法律才能驯服他们。

  为此,对那些屡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不仅应让他们付出法律代价,还应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罚得他们肉疼,或许这样才能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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