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联系漕泾派出所了解到,8月3日凌晨零时30分许,有人报警称,他驾车不小心,把车开进了河里。民警赶到汇安路合展路现场发现,一辆白色车顶的长安轿车在旁边小河内沉浮,只有车顶还露出在水面上。河边是一T字路口,一根电线杆被撞断,一个窨井盖飞出很远,约4米宽的绿化带有明显碾压痕迹。一名青年男子浑身湿漉,手里拿着泡过水的行驶证,向民警连连承认“我错了,我错了”。他坦言自己开车太快了,而且疲劳驾驶。民警发现对方精神状态过度兴奋,怀疑其酒驾,但男子不承认。
男子姓徐,今年21岁,金山本地人。他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询问,并经酒精测试仪吹试,结果为54毫克/100ml,确认为酒后驾驶。
男子交代,8月2日中午,他和几个朋友在奉贤一饭店喝酒,从上午10时喝到下午2时,4个小时内他喝掉1公斤42度的稻花香白酒,回家后就睡了。当晚,有朋友酒后无法回家,请他开车送回家。他将朋友送回家后,沿合展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汇安路丁字路口时,只能右转或左转,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仍旧直行,顿时“飞”进了小河。
男子的行为已涉嫌酒后驾车,被警方处以罚款,并扣12分,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