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成本也应当纳入企业的经营成本。”齐晓斋表示,对于维护商业场所内的公共安全、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商家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法律研究人士指出,由于商家已经把环境和服务计入成本,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实已经支付了用于消费服务的费用;当环境使消费者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就好比买到了一件假冒伪劣商品。
但目前,国内商家们对于公共安全问题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以及相关的风险防范能力似乎并不尽如人意。在国外,公众责任险的投保费收入能够占到财产险投保费总收入的30%左右。作为应公共场所安全问题而生的一个险种,如果消费者在意外事故中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只要业主、经营者、活动组织者投了公众责任险,保险公司就将按照保险契约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可在我国,有调查结果却发现,超过90%的经营者没有投公众责任险。
还有资料显示,在德国柏林每年都有数十场大规模的群众性活动,在筹划准备阶段,消防、警察、建筑监理等部门会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出详细的风险控制、预警、应急和救援预案。活动之日的天气状况,也被视作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每次大型活动现场都会成立一个协调中心,成员由所有与安全有关的部门及活动组织者代表构成,一旦有突发情况出现,协调中心及时交换信息,能够确保相关救援工作有效、有序地进行,将损失尽量减少。
专家指出,在安全这件大事上,除了政策引导、企业备案,重视起商业保险和大数据分析,也能给“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场所安全带来更多保障。
本报记者 胡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