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敬佩上海交通大学的这几位大学生,他们将关注的目光聚焦于老年打工族。这些长者,就在我们身边操劳着,可是,我们常常视而不见。
我们不必纠结于“老年打工”的概念,因为他们大多为51岁至55岁,虽然在法定退休年龄上下,但是,只要身体健康、自己愿意、家庭需要,打工挣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白发苍苍的出租车司机和饭店服务员,也颇常见。
问题的核心在于,对老年打工族,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有些企业,把他们当作廉价劳动力,由于不少年长者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少、惯于逆来顺受,就刻意压低工资、削减福利,这就是用工歧视了。
因此,政府部门首先要完善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填补制度空白,让老年打工族维权有法可依;其次,要通过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帮助老年打工族提升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再次,是要通过宣传等手段,消除对老年打工族的用工歧视。
对于老年打工族,关注之后应该是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