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零时1分31秒,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真新新村派出所民警在视频巡逻中发现,曹安路近丰庄路一银行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综合指挥室立刻向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发出指令,民警刘志强正好在曹安路定边路巡逻,他立即赶往现场。
记者从视频中看到,刘志强赶到现场时约为零时3分50秒,此时,男子金某已燃放了3个18响的礼花,还剩下3个礼花和2串1000响的鞭炮正待燃放。刘志强马上制止了金某,并将剩下的烟花爆竹收缴。
真新新村派出所管辖范围位于外环以内,根据今天零时开始实施的新修订《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外环线以外8类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但金某显然对此并不知情,当民警赶到现场制止其违法行为时,他还大惑不解。民警当场对金某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
金某在派出所告诉记者,为了庆祝跨年,他和一帮同事、朋友决定燃放烟花爆竹“图个热闹”,根本不知道禁燃新规。“烟花爆竹是朋友买的,但一群人中除了我都是小姑娘,作为男生我就自告奋勇,没想到会违反规定。”
目前,嘉定警方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对其违规燃放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