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选区,选民沈菊英、章泽民、王伯南,是新民晚报焦点报道中的“焦点人物”——他们在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见面会上的提问,赢得了众多选民的掌声,令我印象深刻。
那是2011年,原卢湾、黄浦“撤二建一”后,黄浦区在全市所有区县中率先换届选举区人大代表。今年,又到新一届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年。昨天,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发布2015年度研究成果报告,其中一项正涉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依据代表法,区县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众多选民关心的是:如何才能跟人大代表“常见面”?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选举本身是一个组织严密的操作系统,从选民登记开始,直到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其间经历的流程大大小小也要有十来个环节。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选民与正式代表候选人见面。
2011年9月,黄浦区55万多选民在全市区县人大换届选举中率先投票选出323名人大代表,选举日前,选民和正式代表候选人见面,在第65选区,选民章泽民向候选人说出了他的担心。他说,最怕一年只能跟人大代表见一次面,最怕代表太忙,忙得没空跟选民见面。
章泽民的“担心”,并非他一个人的“担心”。章泽民当时是五里桥社区文明劝导总队的队长,这个劝导总队有20个分队、1000多名志愿者。无论是在世博年,还是在世博后的日常生活中,志愿者的行动发现了不少问题,也推动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有更多的问题,并非志愿行动所能解决。
人大代表是法定职务,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力,人大代表对社会问题的发现、调查和推动解决,更有力道。所以,章泽民非常希望人大代表们经常到社区走走,听听选民们怎么说,问问选民们都在想什么,人大代表不说“官话”,选民们就一定会说“心里话”。
见面会上,章泽民得到候选人的回答是:不会一年只见一面,会有制度化的“常见面”。
其实,2010年起,申城已开始探索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制度化,当时全市5371个居、村委会都能有人大代表和居民“面对面”。
毋庸讳言,也有人大代表履职意识不强,并未能够与选区选民经常“面对面”。之所以如此,一种原因是,履职压力、动力,均不足。
为此,昨天发布的研究报告提出探索试行“正式候选人公开承诺制”,从源头上解决代表履职的动力和压力问题。
公开承诺,如何实施?其间的路径是——由选举委员会制定一份公开承诺书,以标准清单形式列明当选人大代表后每年的最低履职要求。
在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过程中,可建议候选对象书面签署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用于正式候选人介绍阶段,连同候选人的简历和承诺书一起张贴公示;一份由代表本人留存;一份作为代表档案由人大留存。
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时,也可要求候选人宣读承诺书。中央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公开承诺书也可以作为以后“代表退出机制”的重要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正式候选人公开承诺制”只是具体工作方式方法上的探索创新,并无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候选人不愿意签署公开承诺书,也不可强制要求,而应通过情况公示等方式,将选择权交给广大选民。
事实上,在探索“正式候选人公开承诺制”之外,去年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对“代表的监督”已做出明确具体的规范。在公开联系方式、定期“述职”之外,办法还设定了一项“监督代表”的制度——履职登记——市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建立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与代表履职活动相关的信息,应当由活动的组织者及时进行登记,并定期与代表核对;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履职活动的情况,应当向原选举单位或者原选区选民公开。
毕竟,人大代表是法定职务,代表履职做得好不好,理应接受监督——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无论是当选前的“正式候选人履职承诺”,还是当选后的“人大代表履职登记”,都将有助于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依法履职,恪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