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签订天津条约
裕诚答复说:“大学士不管外交,英、法、美三国事应向两广总督交涉,俄事应向黑龙江办事大臣交涉。”英法代表认为清朝政府没有诚意,决定率联军向北进犯,美俄代表也借“调处”为名同行。
4月20日,英法联军到达大沽口外,向直隶总督谭廷襄投书,仍请转达清朝政府,急派全权代表商议各事。咸丰帝派户部侍郎崇纶会同谭廷襄前往大沽口谈判,限令英法退出广州城,送回叶名琛,否则除进兵广州外,并断绝英法五口通商。咸丰帝以为这样可以吓退英法联军,却不料英法代表认为崇纶无全权代表资格,拒绝会见,只美俄代表略与周旋而已。
5月20日,英法联军突闯进大沽口,攻占炮台,直逼天津,咸丰帝这才大感惊慌,急派内阁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两人为全权代表,前往天津与英法代表议和。
6月26日,清朝政府代表桂良、花沙纳和英代表额尔金签订中英天津条约,27日又和法代表葛罗签订中法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和中俄天津条约也于6月18、13日分别签订。
中英天津条约共五十六条,中法天津条约共四十二条,它们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由清朝政府赔偿军费银四百万两给英国,二百万两给法国。赔款付清后,英法联军自广州撤退。(二)英法两国政府派公使常驻北京。(三)开放沿海牛庄、登州、台湾、淡水、潮州、琼州等处口岸通商。又等到太平天国平定后,长江沿岸除开放南京通商外,还要择开三处通商地点(后开汉口、九江、镇江三处)。(四)中国海关须雇用外人。进出口货物关税须减轻,由中外双方派员协定税率。(五)在华外人不受中国法律制裁,外人犯罪由各该国领事裁判,中国官员不得过问。外人与华人争讼案件,由各该国领事会同中国官员审理。(六)外人得在中国内地自由传教和旅行。
(七)外国商船得在中国内河航行;兵船也可以停泊内地各通商口岸。
天津条约签订之后,英法联军撤离天津。11月,桂良、花沙纳两全权代表再到上海与英法代表修订通商约章,重行协定关税税率:议定(一)进出口货物关税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物价跌落时,关税须随之减轻。(二)进口货物只须一次按时价缴纳值百抽二点五的子口税,就可运销内地无阻,沿路经过税关不得再征厘金等税捐。(三)解除烟禁,承认鸦片贸易为合法;鸦片以洋药的名义输入,每百斤收税银三十两。
天津条约是南京条约的继续和扩大,通过天津条约,列强又在中国夺取了许多新的特权和利益,进一步奴役了中国。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列强的势力已经由南方沿海伸入到了中国内地——开放内地通商口岸,外人在内地自由传教、旅行,外船在内河航行、停泊。此外对已经取得的领事裁判权、关税协定权等项,也有重要补充。所有这些,都大大地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的地位。
1858年6月天津条约签订之后,英法联军之战本应就此结束,但由于清朝政府意图反悔,也由于英法两国存心扩大侵略,一个更大规模的战争又在1859年5月间发动起来。
天津条约签订之后,英法联军撤离天津;清朝政府感到天津防务空虚的危险,特令科尔沁王僧格林沁率领满蒙旗兵前往设防。僧格林沁到达天津,就积极增加大沽口军事布置,在白河两岸添筑炮台炮垒,河中安置木栅铁链,以防止外军入侵。
在天津条约的许多条件中,最使清朝统治者感到厌恶的,就是外国公使要常驻北京,见皇帝不行跪拜礼。1859年3月,英国政府根据天津条约的规定,派布鲁斯(Bruse)为驻华公使,法国政府派布尔布隆(Bour bou lon)为驻华公使,前来北京换约。英法两使先到上海,清朝政府令两江总督何桂清通知他们说:“公使进京,应照属国朝贡旧例,所带随行人员不准过十名,不准携带武器,不准坐轿摆队,换约之后,即行离京,不准久留。又见皇帝要行跪拜礼。”英法两使得到通知,决定用军队护送他们自己到北京换约。
1859年6月20日,英法两国公使率兵船多只到达大沽口外,美国公使华若翰(John ward)同来,声称将经天津到北京换约。